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8-20 点击数:316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1


著作权概论
1
什么是著作权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2
著作权法律体系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等。
3
哪些人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规定:
1.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2.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3.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4.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2


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11.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12.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13.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4.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5.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6.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7.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包括哪些?
什么是作品?
3


作品权利的保护期有多长?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各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有所不同。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4.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5.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在2021年6月1日前已经届满,但依据此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仍在保护期内的,不再保护。
4


著作权与登记问题
著作权是否需要登记?
作品自愿登记有什么作用?
作品自愿登记的申请人有哪些?

编辑:胡瑞艾
校对:温辉
责编:陈依然
初审:邹逸波
复审:曾泽华
终审:刘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