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第二批黑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6-15 点击数:282

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

       现将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黑龙江省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2022〕17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属地化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条件要求

申报企业应符合《黑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试行)》(附件4)中“第四条”所列两项基本条件和任一专项条件,且不存在限制条件所列行为。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愿申报。请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和指导本区域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企业将《黑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加盖企业公章连同相关佐证材料(需列出详细清单并按顺序装订)报送所在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申报企业须如实填报和提供申报材料(无涉密信息),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情况,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


(二)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申报书》所列指标,参考企业佐证材料进行核实把关,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推荐意见。


(三)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于6月2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和推荐汇总表(附件3)、以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电子版光盘两张),报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已申报为第一、二、三批省级“专精特新”的企业不得重复推荐。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做好“专精特新”企业的遴选推荐工作,认真做好指导申报、核实把关和择优推荐等工作,真正把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中小企业推荐上来。


(二)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在推荐的同时做好本区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要强化精准服务,加强对培育企业的指导、扶持和服务。


联系人:岳玺媛、王鹏赟


联系电话:86776213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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